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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实验课程管理办法

2014/10/8 9:50:24人浏览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实验课程管理办法

 

一、实验教师职责

<1>主讲教师岗位职责:

1)        上课前必须按实验大纲要求认真备课,做好教案。必要时,进行预备实验,调整好仪器设备。

2)        实验开始前,必须认真讲课,使学生对本次实验的要求、步骤有较深、较细的了解。

3)        学生进行实验时,不得随意离开课堂,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学生操作并及时解决学生遇到的疑难问题,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

4)        要求学生仔细观察实验现象,作好记录,写好实验报告。

5)        实验过程中,必须要求学生爱护室内一切仪器,节约实验材料。

6)        实验结束时,必须要求学生将所用的物品清理、收拾整齐,放回原处。

7)        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下次实验时,对本次实验情况作简要总结。

8)        实验主讲教师一般由理论课教师担任。

 

<2>辅导教师岗位责职:

1)        实验辅导教师应掌握与实验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熟练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使用,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2)        实验辅导教师应按实验教师的要求做好实验的准备及辅导工作,避免出现差错,保证实验教学顺利完成;

3)        实验辅导教师应做好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4)        实验辅导教师应协助实验教师做好《实验室日记》和《仪器使用登记册》的登记工作;

 

二、实验课程的两种形式要求:

   <1>由主讲教师主讲,辅导教师协助的课程。

1)        主讲教师领取1课时的工作量,负责三分之二的实验报告批改。

2)        辅导教师领取0.5课时的工作量,负责三分之一的实验报告批改,登记后交主讲教师。

 

<2>由主讲教师独立完成实验课教学工作的课程。

1)        主讲教师应提早1周让实验室管理人员准备相关的仪器设备。

2)        主讲教师应做好《实验室日记》和《仪器使用登记册》的登记工作;在实验过程中发现仪器损坏应及时告诉实验室管理人员。

3)        主讲教师领取1.5课时的工作量。

 

三、实验报告相关要求:

  <1>实验报告要求全部批改,成绩登记后交由实验教研室留档后发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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