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实验课程管理办法
一、实验教师职责
<1>主讲教师岗位职责:
1) 上课前必须按实验大纲要求认真备课,做好教案。必要时,进行预备实验,调整好仪器设备。
2) 实验开始前,必须认真讲课,使学生对本次实验的要求、步骤有较深、较细的了解。
3) 学生进行实验时,不得随意离开课堂,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学生操作并及时解决学生遇到的疑难问题,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
4) 要求学生仔细观察实验现象,作好记录,写好实验报告。
5) 实验过程中,必须要求学生爱护室内一切仪器,节约实验材料。
6) 实验结束时,必须要求学生将所用的物品清理、收拾整齐,放回原处。
7) 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下次实验时,对本次实验情况作简要总结。
8) 实验主讲教师一般由理论课教师担任。
<2>辅导教师岗位责职:
1) 实验辅导教师应掌握与实验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熟练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使用,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2) 实验辅导教师应按实验教师的要求做好实验的准备及辅导工作,避免出现差错,保证实验教学顺利完成;
3) 实验辅导教师应做好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4) 实验辅导教师应协助实验教师做好《实验室日记》和《仪器使用登记册》的登记工作;
二、实验课程的两种形式要求:
<1>由主讲教师主讲,辅导教师协助的课程。
1) 主讲教师领取1课时的工作量,负责三分之二的实验报告批改。
2) 辅导教师领取0.5课时的工作量,负责三分之一的实验报告批改,登记后交主讲教师。
<2>由主讲教师独立完成实验课教学工作的课程。
1) 主讲教师应提早1周让实验室管理人员准备相关的仪器设备。
2) 主讲教师应做好《实验室日记》和《仪器使用登记册》的登记工作;在实验过程中发现仪器损坏应及时告诉实验室管理人员。
3) 主讲教师领取1.5课时的工作量。
三、实验报告相关要求:
<1>实验报告要求全部批改,成绩登记后交由实验教研室留档后发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