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贯彻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精神和规定,科学规范地做好实验室工作的档案管理,参照国家教委颁发的《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办法和标准》及《关于报送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统计报表和数据》中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的对象
凡属经学校正式批准建制的教学实验室,其建设、改革与固定资产设备使用、流通中的国家及主管部委、省、市政府有关法规、文件;学校管理制度、重要技术资料(含实验室发展情况与大型仪器设备资料)均需分类建立实验室工作档案。根据学校档案工作的统一管理要求,除校档案室已直接立卷管理项目外,各教学实验室应分别建立相应的实验室工作档案。科研实验室按科研处的有关规定建档立卷,另行管理。
二、实验室工作立卷归档的内容
(一)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工作法规、制度文件卷
1.国家及国家教育部与各部委、省教育厅和省、市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法规文件;
2.学校有关实验室发展建设与改革等文件;
3.实验室建制审批(含实验室建立、撤消、合并、调整等)文件;
4.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5.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
6.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及实验室内工作人员考核表等。
(二)以学校名义向上级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报出的实验室工作的各种报告、报表或数据卷
1.设备管理类
(1)学校各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单价为800元及其以上之设备);
(2)学校各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情况传送数据与报表;
(3)学校各实验室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单台(套)价为10万元及其以上之设备)。
2.实验室基本情况类
(1)学校各实验室任务及人员情况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
(2)学校实验项目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
(3)学校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与报表;
(4)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学年度数据传送数据报表。
(三)实验室管理卷
1.实验室环境条件的增扩与实验室改革方案文件;实验室工作的评估;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其变更情况;实验室管理方面的重要实施细则;实验室主任工作守则与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
2.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卡片(按单位与设备编号排序);
3.大型仪器设备档案,应包括每台仪器设备申购时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订货合同、装箱单、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及其履历本、验收报告和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等资料(其中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资料经校档案室建档后可由实验室借用保管)。
(四)实验教学管理卷
1.实验教学大纲、教材、讲义、实验指导书;
2.每学年度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
3.实验题目(项目)的更新、改造与淘汰等资料;
4.实验教学课、题目(项目)卡片(统一建立实验项目库)。
三、档案的查阅与管理办法
(一)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职能范围内有关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二)各实验室每学年度或每年度应按要求按时上报有关归档资料;
(三)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借用其有关档案资料者,均按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查阅或借用手续并按时归还;
(四)档案资料原则上应保留原件,特别情况经主管处领导批准后可使用复印件。
本制度由学校授权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暂行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