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校友情奖学金”评选办法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培养的五位优秀学子——2002届黄远飞,2003届江友明,吴湛威,张广利,楼晓军为推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的教育事业,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决定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专业设立“能动校友情奖学金”,该项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本科生。
一、奖学金名称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能动校友情奖学金。
二、奖学金金额
每年人民币壹万元整。
三、奖励范围及评选条件
(一)奖励范围
该奖学金奖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在读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专业四年级学生。
(二)奖励名额和奖励标准
奖励名额为每年五人,奖励标准为每人贰仟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乐于奉献;
3.学习勤奋,学风端正,成绩优秀,前三年绩点平均排名为本专业前20名;
4.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四、评选办法及时间
1.每年11月初,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专业大四学生前三年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为专业前20名的同学自主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前三年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公式为:一年级绩点×0.2+二年级绩点×0.3+三年级绩点×0.5;
2. 教研室老师根据各种实习成绩、课程设计成绩、各种竞赛获奖情况、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对申请学生进行打分,按照前三年加权平均成绩占80%,教师评分占20%的比例计算出每位申请者的总分,原则上总分排名前5名的同学获得当年奖学金;
3. 将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在本专业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凡对奖学金获得者有异议者,需用真实姓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教研室主任反映情况,经教研室核实后确定最终获奖学金人员名单;
4. 教研室将获奖学金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处;
5. 每年12月完成表彰和奖励,为获奖学生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能源与动力工程教研室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