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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院〔2014〕124号嘉应学院实验室评比管理办法

2017/10/20 10:16:34人浏览

 

嘉应学院实验室评比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高校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它直接影响教学科研质量。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不仅是高校办学实力的标志,而且是高校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抓好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促进我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实验室科学管理水平,学校决定设立嘉应学院先进实验室和实验室先进工作者奖项。

    (二)实验室评比工作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不能图形式,走过场,对于评选出的先进实验室和实验室先进工作者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三)评比范围

先进实验室评比范围是全校从事实验教学和科研的各类实验室(实验中心)。实验室先进工作者评比范围是全校实验室主任及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

(四)评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年的11月份。

二、评比条件

(一)先进实验室评比条件

1.实验室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齐全,且能模范执行学校有关实验管理和仪器设备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实验室基础设施较完备,所有仪器设备使用良好,仪器设备最大限度地为教学、科研服务,使用率高。

    3.开出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所要求的实验项目,实验教学效果反映良好;有完整的实验教材、指导书、实验报告等实验教学资料。

    4.承担科研任务的实验室能够按计划要求完成任务。

    5.财产能够做到账物相符。

    6.贵重仪器设备的资料、附件、备件齐全,有操作规程、使用纪录,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7.实验室建立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并实施(如人员考核记录和工作记录,设备运行与维修等档案资料)。

    8.实验室有防火、防爆炸、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备和措施。

    9.实验室环境整洁美观大方,无积灰、无纸屑、无垃圾等。

    10.本学年无责任事故发生。

    (二)实验室先进工作者评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切实执行实验人员的职责和岗位制,符合科技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教书育人。

2.积极探索实验教学方法,改革实验教学内容,研制更新实验设备,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手段以及在实验室建设、管理和设备维修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3.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努力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工作勤恳、认真、负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三、组织机构

    (一)评审工作由嘉应学院实验室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

(二)各有关学院成立相应的评比领导小组。

四、评比办法

(一)先进实验室评比办法

    1.各实验室均应按评比条件分析总结,写出年度总结材料报学院(部)、中心。

    2.各学院评比领导小组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实际考核,评出本学院的先进实验室,并整理材料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审查、整理评比材料,并上报实验室工作委员会。

    4.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考核,并评出先进实验室。

5.先进实验室数额为全校实验室总数的20%。

(二)实验室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1.实验室先进工作者数额一般不超过全校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总数的25%。

    2.实验室工作人员先根据评比条件进行自评。

    3.各实验室对本室工作人员的自评结果进行评议,选出本实验室的先进工作者,并整理材料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4.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审查、整理评比材料,并上报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由实验室工作委员会评出实验室先进工作者。

    5.根据实验室主任的自评结果,再结合所在实验室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本学年所取得的成绩,对工作优秀、成绩突出的实验室主任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对获得先进的实验室和个人,学校给予适当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除学校正式发文表彰外,并分别给予2000元和500元的奖励。

五、附则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