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技能训练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广东药学院临床医学院技能训练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临床技能训练中心工作队伍由教师(含主讲教师和任课教师)、技术人员(含管理人员和教辅员)各类人员的职责如下:
一、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临床技能训练中心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考核。
2.领导并组织完成临床技能训练中心的各项任务。
3.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搞好临床技能训练中心的科学管理。
4.制订岗位职责,负责临床技能训练技术人员的培训、聘任与考核等工作。
5.定期检查、总结临床技能训练中心工作,组织临床技能训练教学法研究,开展评比活动等。
6.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二、教师主要职责
教师(含专、兼职)从事临床技能训练教学与研究工作,其中主讲教师是课程教学和教改的骨干,负责对任课教师的指导和助教的指导,对临床技能训练教学质量负有责任。
主要职责:
1.制订临床技能训练教学大纲、编写临床技能训练指导书。
2.负责临床技能训练教学指导工作。
3.负责临床技能训练报告批改和成绩评定。
4.从事临床技能训练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承担新开或改造临床技能训练项目、设备自制或改造等的相关工作。
5.参与临床技能训练中心规划和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三、技术人员主要职责
1.承担教学计划安排的临床技能训练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的临床技能训练技术工作(包括临床技能训练前的仪器设备装置及材料准备、临床技能训练中的临床技能训练技术指导、临床技能训练后的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等),协助临床技能训练教师指导临床技能训练教学。
2.承担临床技能训练教学的相关管理工作。参与仪器使用和维护的相关培训。
3.临床技能训练中心建设与管理
①临床技能训练中心建设:参与临床技能训练中心建设方案制订、实施工作,承担仪器设备购置、安装、调试、验收、管理等相关工作。
②仪器设备管理:承担仪器设备帐、物、卡管理,仪器设备运行保养、维护、修理等设备管理工作。
③承担临床技能训练中心环境、安全、档案等日常管理工作。
4.临床技能训练中心开放:承担与开放教学模式相适应的临床技能训练中心开放工作,为开放临床技能训练中心提供教学支持、技术支持和管理支持
临床医学院技能培训中心
200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