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诊断教学管理条例
实验诊断教学是临床操作培训的一项环节。为保证我院实验诊断检查教学的正常进行,提高教学质量,制定如下条例:
1.实验教学内容由主讲老师组织安排,带教教师由本课程理论教师或专职带教老师担任,内容应与按实验大纲及实习指导符合。
2.主讲带教老师应于开学前两周将本学期带教内容交到实验中心。实验中心按实习指导要求落实场地、材料、工具、学生分组、时间安排等工作。
3.带教老师应充分备课,熟悉教学内容和熟练掌握操作。向学生详细讲解原理、操作及注意事项。带教老师不得擅自离岗。
4.学生实验前的准备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弄懂基本原理,了解操作要点,做好实验安排,以便有计划有步骤地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事先做好必要的预习才能独立操作和主动思考,并且获得良好的结果。
5.学生实验时注意事项
(1)实验时必须严肃认真,正规操作,仔细观察,深入思考,客观记录实验现象和结果。
(2)公用试剂用毕后立即盖好瓶塞放回原处,要注意防止污染试剂。
(3)公用仪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尽快使用,不得随意移动,以免影响他人实验。初次使用或使用中出现故障,应请教师指导。
(4)实验室内一切器材设备应加爱护。使用玻璃器皿应轻拿轻放,避免损坏,如有破损应向教师报告;经指导教师签字后,到准备室换取。
(5)实验中应注意节约使用药品、试剂和蒸馏水等。用过的滤纸片等投入污物缸。强酸、强碱用水稀释后再倒入水池,防止水道堵塞和腐蚀。
(6)实验进行过程中应保持肃静,随时注意保持环境、台面及仪器等的清洁整齐。
(7)注意安全,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乙醇、乙醚、丙酮等易燃品使用时必须远离火源。要防止强酸、强碱和有毒物质吸入口内或腐蚀皮肤、衣物等。
6.实验后注意事项
(1)带教结束后,布置课后作业,要求学生按规范格式和内容书写实验报告。
(2)整理台面、放好凳子和打扫实验室,检查水、电等是否安全。
(3)实验结束后,应洗净玻璃仪器放回原处。显微镜应对号放回柜内。
临床医学院实验中心 200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