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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文件管理条例

2016/12/30 14:17:49人浏览

实验室文件资料管理条例

 一、  总则 

为了有效保护和利用各种实验资料,提高重点实验室文件资料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实验室的建设服务,特制定本条例。

二、 文件资料管理原则

1.    实验室对文件、资料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   文件、资料管理工作在实验室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由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三、 文件资料管理的范围 

凡涉及到实验室的论文集、仪器设备资料、辅助设备资料、科研情报资料、基建资料、人员调配、物资供应、来访人员等的各种书面材料、各类电子文档等均属实验室档。

1.    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

1)    仪器设备的合同书、代理协议书、收货清单、验收备忘录及投标标书属实验室机密文件 , 要归档保存。

2)    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指南、使用说明书、系统软件、驱动软件、谱库及系统配置表等资料均要复印后作为副件,原件归档保存,副件供日常查阅使用。

3)    设备检测原始资料要每月存档。设备检测样品要标号、记录并分类保存。

4)    “实验室工作日志”、 “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及“仪器设备使用预约登记表”在填满后要及时归档。

5)    “设备故障登记表” 、“设备故障报告单”、设备厂家发来的“设备故障维修授权书”等要及时备份并归档。

6)    与设备厂家的往来信函及传真要每月归档,电子邮件要打印后归档、光电传真纸要复印后存档。

7)    与仪器设备相关的介绍材料需存档以便查阅。

2.    科研档案管理

1)   实验室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后要对项目申请书及项目合同等及时存档。

2)   实验室的科研成果、获奖成果及发表论文要定期保存归档。

3)   实验室获得的成果、专利等的相关资料应及时归档保存。

3.    人员档案管理

1)    调入人员的求职信、个人简历、协议、劳动合同等应归档保存。

2)   实验室人员的相关资料需存档保存。

3)    获得奖励或发生重大工作事故、失误的相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4)    “来访人员登记表”等来访人员档案要每月一次存档。

四、   档案管理时效

1.  实验室必须按照各类资料规定的归档时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 任何个人不得私存或据为己有。

2.    各类资料的保存时间将按照“档案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五、   档案管理办法

1.    设立档案专用柜或专用房,配备必要的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2.    科研档案应在成果鉴定一个月后归档, 仪器设备档案应在验收合格后五日内归档, 基建档案应在项目竣工后归档。人员调配、物资供应、技术资料都应在一个星期内归档。

3.    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 确保档案安全。

4.    档案保持成套性和完整性, 便于有效利用和查找。

5.    档案专用库房应作到防盗、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

六、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