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仪器使用管理条例

2016/12/30 16:01:31人浏览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广东药学院临床学院技能训练中心精密贵重仪器

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为保证医院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发挥仪器设备效用,制定本办法。

一.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二.工作人员及其他使用人员进入放置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

三.工作人员要经常对水电及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测试,保障仪器设备安全运行。

四.要定期对仪器设备性能、指标进行效验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或发生故障的要及时修复,确保正常运转。

五.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开机使用。仪器设备的调拨或出借,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六.不准擅自拆卸、改装或解体使用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确因需要必须拆卸、改装或解体使用的要严格按照管理权限论证后,报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七.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应及时向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事故分析,查明原因,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八.对紧密贵重仪器设备要专管共用,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应。

 

                                                  

                                   广东药学院临床学院技能训练中心

                    200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