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
广东药学院临床学院技能训练中心精密贵重仪器 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为保证医院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发挥仪器设备效用,制定本办法。 一.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二.工作人员及其他使用人员进入放置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 三.工作人员要经常对水电及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测试,保障仪器设备安全运行。 四.要定期对仪器设备性能、指标进行效验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或发生故障的要及时修复,确保正常运转。 五.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开机使用。仪器设备的调拨或出借,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六.不准擅自拆卸、改装或解体使用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确因需要必须拆卸、改装或解体使用的要严格按照管理权限论证后,报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七.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应及时向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事故分析,查明原因,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八.对紧密贵重仪器设备要专管共用,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应。
广东药学院临床学院技能训练中心 2007年2月 |